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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疫情防控工作组2021年2号文
日期:2021-8-9

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


疫情防控工作组20212号文

全所职工、研究生:

根据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《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(第1号)》、《关于开展全市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(第2号)》、《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的通告(第3号)》,市企业专项组《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》等要求,为加强研究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做好我所园区人员流动管理,保障全所师生身体健康,现就研究所疫情防控相关举措做如下通知:

一、推进我所各类人员核酸检测

南京市定于721日开始对全市常住人口、来宁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,全市以区为单位,分区组织、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。各区将有序动员市民群众开展全员核酸检测。研究所所有在南京的在职职工、项目聘用、研究生、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各类人员,均要按照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积极主动配合核酸检测,确保应检尽检,不漏一人。

检测期间,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手机提前准备“苏康码”,按街道社区通知要求,就近就便主动前往各采样点进行采样。在采样过程中请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,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,有序排队,保持一米以上距离。近期天气炎热,请注意防暑降温、做好防范。

近期从南京离开的各类人员,应遵守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,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。

参与全员核酸检测,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,更切身关系到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。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,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、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

二、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

会议、培训、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,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,确需举办的,要按照“谁举办、谁负责”原则,压缩规模、控制人数、摸清参会人员来源,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。

在参加所内各类会议时全程佩戴口罩,配合物业做好测温。行政资产处将监管物业做好场所定期消杀,会场防疫物资配备等工作。

三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

坚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清洁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,咳嗽、打喷嚏时注意遮挡,室内常通风,减少聚集,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。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,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不适症状时,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(诊室)的医疗机构就诊,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,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,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。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,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,做到应接尽接。

倡导非必要不离宁。确需离宁的,执行以下管理规定:

1、通过机场、铁路、公路客运站等站场离宁的,须凭“健康码”绿码,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48小时内阴性证明要求自7210时起实施)。因未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无法按时出发的,建议提前申请退改签。

2、通过公路驾车离宁的司乘人员,应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备查验。

四、外部人员来访

1. 一般来访

来访人员应经接洽人员通知园区传达室和楼宇保安室放行,实行“谁通知、谁负责”,接洽人是第一责任人。

以下情况不得批准来访:新冠病毒感染者(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)、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;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、旅行史或有关接触史,近14日内有发烧、乏力、咳嗽等症状。

2. 不接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访。不接待国()外人员来访。

3. 其他要求

对来访人员进行来访登记,落实检测体温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、全程佩戴口罩等基本防控措施。如来访人员离开后14日内被确定为确诊(疑似)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,接洽部门要及时向所疫情防控工作组(行政资产处)报告。

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

疫情防控工作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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